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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直以来提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然而,现实中劳资关系紧张,经常引发劳资纠纷,其中,因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引发的劳资纠纷尤其显著。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可以分为协商一致的调整与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协商一致的调整岗位是劳资双方的完全合意,不会出现争议,实践中频繁引发劳资纠纷的恰好是用人单位不合理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行为,也即本文要研究的对象。调整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现实中此权利被滥用的现象屡见不鲜。不过,我国劳动立法对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仅涉及到一些适用情形,缺乏对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规定。没有统一的立法指导,司法实践中各地裁判机关对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认定出现混乱,裁判不一。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是否需要合理性限制?判断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是否具有合理性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值得思考。目前,关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问题,已有的文献较少,制度缺失,实践中做法不一,研究难度较大。本文循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范式,分引言和正文对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在引言,分别交代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问题的研究背景与价值、域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方法等,为正文的研究论述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正文,用四部分比较深入地对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的理论、现状和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了完善建议,如下: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此部分从劳动立法上规定的不足与司法实践中的困境引出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认定问题,并由此展开探讨。第二部分,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的三个基础。该部分首先分析了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的概念、内涵,以及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之间的联系区别。其次分析了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行为的功能和性质;最后深入分析了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平衡问题。从这三方面探索分析,进而认为有必要对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进行合理性认定。第三部分,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的现状与问题。该部分首先从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规定着手,分析了我国关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的规定现状并指出了现行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立法缺失、规定不统一且未明确合理性认定标准等问题。其次统计了100份具有代表性的相关案例,实证分析了我国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的司法裁判现状并指出了相应存在的问题,包括裁判标准不统一、裁判结果混乱等。第四部分,完善对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的建议。该部分针对我国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完善建议。首先立法明确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需要具备合理性;其次,提出对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认定的原则性标准以及具体参考标准;再者赋予司法裁判机关对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的审查权并建立正确的裁判思路架构。通过对调整工作岗位合理性的认定,使劳资双方实现劳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