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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交通压力和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日益凸显。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已经步入大规模、快速发展阶段。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具有明显的自然垄断特征,存在着政府规制的必要性。我国目前对政府规制的研究尚未达到成熟阶段,对具体行业政府规制的研究从深度和广度上分析都还有待继续深化和扩展。从这一背景出发,研究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政府规制问题具有紧迫性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在整理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梳理了城市轨道交通的内涵及其发展。通过分析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技术特征及其准公共物品属性、自然垄断属性、公益性、外部性等经济特征,指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存在政府规制的必要性。随后,系统回顾了研究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政府规制问题的基础理论,即自然垄断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为探讨这部分理论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实践应用奠定基础。接着在理论回顾基础上,尝试理论的具体应用,并进一步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进入规制、价格规制、服务质量规制、激励性规制等规制内容展开了具体分析。然后针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当前发展及其政府规制现状进行了归纳与原因分析,同时介绍了巴黎、伦敦、新加坡以及日本该行业政府规制的先进经验。为下一章讨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政府规制改革问题做好铺垫。最后,是本文的政策建议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首先在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及行业发展水平的背景下,提出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政府规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在遵循基本思路和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构想:放松进入规制,推动实现多元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提高价格规制水平,促成合理价格形成;重视数量、服务质量规制,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运用激励性规制,提高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