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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习惯、思想趣味、文化追求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文学领域,叙事类的作品尤其小说和戏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拟话本方面,以冯梦龙编辑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为代表,贡献卓著。“三言”中,有相当一部分作品描写男女婚姻爱情,在人物心理刻画方面尤为突出,论文以此类文本作为切入点,结合弗洛伊德“本我”理论及潜意识理论,重点研究冯梦龙情教思想在人物心理塑造中的反映及影响。第一章重点研究冯梦龙情教思想的形成背景。冯梦龙由此提出了自己的情教论,即在“理”的框架内寻求“情”,同时应遵循特定的度和原则,本文涉及的男女之间的“情”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中“本我”、“性本能”理论有一定的相似性。第二章重点探讨情教思想在“三言”写情题材中人物心理塑造方面的反映,首先,以《宿香亭张浩遇莺莺》文本为例,将其与宋时故事原型作对比,重点分析在情节安排及人物塑造等方面增入的大量心理描写,归纳冯氏情教思想的“情之度”要求,即“发乎情”,更要“止乎礼义”。其次,选《庄子休鼓盆成大道》为例,分析田氏人物形象,并与古罗马民间小说《艾芬苏斯的寡妇》作对比,研究冯梦龙情教思想中的“情之真”问题。“情之度”与“情之真”均体现了冯氏情教思想教化之功用。第三章研究这类小说人物心理描写方法及其对小说作品的影响问题。主要分成四节作阐释。第一节,以文本中的直接人物心理描写为着眼点,归纳出人物心理描写四大特点,一是简短概括地勾勒;二是自言自语式的描绘:三是心理与感观相结合的描写;四是人物梦境的采用。由此见出冯氏继承前人的创作手法而又有新的创见。第二节,重点分析人物心理与人物命运的关系,归纳为二,一是“情”与“理”是决定人物命运的重要因素,通过典型人物的分析,体现冯氏“理为情之范”这一观点。二是不同人格形象导致不同的命运,利用心理学人格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解读相关人物形象的独立和顺从心理特征,阐释出冯氏理想化的人格形象,也是其情教思想的反映。第三节,着重分析人物心理对小说情节发展的影响,一是冯氏的心理描写对推动情节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二是在面对诱发焦虑心理的情况下,人物的心理防御机制对故事情节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即便是一些不起眼的细节,也可以体现出这一心理因素对情节的作用。第四节,重点研究人物梦境的作用。认为其不仅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也体现了情教观,力图达到劝诫、警示世人的目的。本文概括了“三言”言情类题材作品中心理描写技巧的种类,揭示出冯梦龙在人物心理描写方面的突破,充分证明了至少从冯梦龙开始,中国古典小说的人物性格形象已经由类型化向性格化转变,对后世小说的创作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