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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探索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新路子,在保证河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8亿亩的同时解决河南省因城镇化和工业化而带来的建设用地缺口问题。2011年9月2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允许河南省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有效破解“三化”协调发展用地矛盾。在2012年6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土地资源保护、提升用地保障能力、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并明确提出:“探索开展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同年12月7日,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人地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河南省各地人地挂钩试点的条件,申报程序,具体工作要求,惩罚措施等相关内容,为下一步人地挂钩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支撑和程序依据。本文选取林州市为实例,选取人口增长率模型法、相关回归曲线预测法、灰色系统模型法和经济相关分析法4种方法综合确定林州市2015年和2020年的总人口分别为1091372人和1129113人。采用目标预测法、城镇常住人口法、人均GDP法综合计算出林州市2015年城镇化率为48.35%,2020年城镇化率为61.34%。根据林州市近十年人口现状和人口增长率及迁移率,测算出2015年林州市城镇和农村人口分别为527684人和563694人,2020年城镇和农村人口分别为692710人和436402人。林州市2015年和2020年城镇吸纳农村人口数量分别为76796人和230689人。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27号)中的有关规定,考虑林州市土地利用情况和规划期内产业对土地的需求,确定林州市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人均水平到2015年按人均100平方米计算,则2010-2015年,林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将增加11519.34亩,年均增加2303.87亩;2015-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将增加34603.18亩,年均增加6920.64亩。按照城乡建设用地人地挂钩政策的要求,根据林州市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和规划用地指标及林州市城镇化率和吸纳农村人口数量,可以预测林州市2015年和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面积分别为4747.68公顷和6286.61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挂钩需求面积分别为767.76公顷和2306.89公顷。林州市2010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13928.0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2.60%,人均农村建设用地为134.3平方米,高于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中的规定(100平方米/人)。说明林州市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整体较低,存在较大的整治潜力。本文利用林州市人均居民点用地变化趋势测算到2015年理论腾退潜力为4153.32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理论腾退潜力为4116.9公顷。根据林州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得到林州市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现实潜力为2015年1219.36公顷,2020年5998公顷。根据林州市建设用地需求量,确定林州市城乡建设用地人地挂钩系数为0.63,即到2015年林州市县域内可使用767.96公顷人地挂钩指标,剩余451.5公顷指标可用于市域、省域平台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