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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音乐文化中,宗教音乐(在该文中特指基督教音乐)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纵观西方音乐的发展史,它从最初单纯的仪式功能音乐,逐渐发展成为仪式功能色彩淡化而具有高度艺术性的音乐.宗教音乐的创作贯穿在各个时代中,即使在世俗音乐创作占主流地位的时代里,几乎所有伟大的音乐家也都进行过宗教音乐的创作,并且留下了非常之多的优秀宗教音乐作品.然而由于我们处在与西方文明背景有着很大差异的文化环境中,再加上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原因,我们对宗教和宗教音乐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误解和偏差.一提起宗教我们大多想到迷信、愚昧和无知;一谈到宗教音乐也认为它是用来赞美上帝、颂扬神恩的,它和人的情感、精神表现是相对的;认为这种音乐单调、枯燥、没有生气,而只有世俗音乐才是充满活力、多姿多彩、极富人情味的.目前国内对宗教音乐的研究大多都只是停留在一般性的叙述和介绍上,或者是宗教音乐对西方音乐发展影响的重要性这一历史事实的肯定.很少有深入到宗教音乐深层的精神内涵中去研究,更深层次的挖掘这种音乐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文力图深入到宗教音乐的精神内涵中,通过对基督教本质的分析、基督教对西方音乐的影响、对具有代表性的宗教音乐作品的精神内涵具体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揭示这种充满虔诚、肃穆、神圣感的宗教音乐中的精神表现.事实证明宗教音乐并不仅仅只是表达出了所谓的宗教情感,而是具有丰富的精神内容.宗教音乐是借着神性的光芒来展现人的最真实和内在的情感和感触,渗透着浓郁的人性化体验和内容,这是一种独特、深刻而内省的音乐艺术,它展现出一种动人心魄的美.宗教音乐在宗教信仰的外衣下表现出一种伟大庄严及人性的纯洁晶莹;在这种音乐里表现出了人的最至善至美、最理想化、最哲理化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深刻而广博、庄严而圣洁、高贵而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