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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历史上一共有八位十代女帝,其中古代有六位八代女帝。女帝集中出现的六世纪末到八世纪中期,有近乎一半的时间是女帝在位,女帝在数量上也占据了这一时期天皇总数的一半。为了更好地了解这段时期的日本历史,对这段时期频繁出现的女帝的研究是必要的。但是,由于以往的相关研究多集中在对日本古代女帝即位背景及原因等的分析上,女帝至今都没有得到比较全面的认识与评价。笔者认为,要想实现对日本古代女帝的全面的认识与评价,除了其即位的背景及原因以外,我们还有必要对其即位之后的治世情况进行探讨。与古代相反,近代以来的日本再也没有出现过女帝即位的现象。笔者认为这一情况出现的最大原因在于皇室典范明文规定皇位由皇室男系男子继承,从法律层面抹杀了女帝诞生的可能性。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日本古代并没有关于皇位继承的明文规定。因此,日本古代的皇位继承出现了女帝即位等复杂状况。由此可以判断女帝能否出现和皇位继承制度的完善与否密切相关。因此,笔者认为在对日本古代女帝进行研究之前,首先应该对日本古代的皇位继承制度进行探索。本论文以《日本书纪》和《续日本纪》为主要参考材料,在阐明了律令制前后的皇位继承情况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了日本古代女帝即位的背景、原因及作用,并对日本古代女帝即位之后的具体治世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研究,更为全面地认识了日本古代的女帝。第一章主要论述了古代的皇位继承问题。律令时期,日本皇室率先引入中国的继承制度,实行直系继承的皇位继承制度。律令时期以前,以继体朝为分水岭,皇位继承方式也不尽相同。继体朝之前的大和朝廷并不成熟,完善的皇位继承制度尚未确立,皇位主要在皇子间依靠实力继承。虽然这一时期完善的皇位继承制度尚未确立,但是存在着不成文的皇位继承规定。这一不成文的皇位继承规定在继体朝之后,逐渐清晰起来。笔者所说的不成文的皇位继承规定,指的是兄弟继承。如前所述,随着时代背景和政治形势的变化,日本古代的皇位继承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因此,笔者认为,由于没有明文法律的规定,日本古代的皇位继承方式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也正因如此,女帝才得以出现。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古代女帝的即位问题。律令制以前,兄弟继承作为决定皇位继承者的不成文规定,在不分嫡庶的日本社会,存在着多位皇位继承候选人并立的弊端。此外,豪族之间权力斗争炽烈,意见不一,导致皇位继承者更加难以确定。为了避免围绕皇位继承出现的政治混乱局面,在群臣的推荐下,女帝即位。律令时期,伴随着中国的律令制度的引入,直系继承也传到了日本,日本皇室率先践行了直系继承制度。由于律令时期天皇的幼年即位尚不被认可,为了维持皇位在天武系的直系继承,女帝接二连三地登上历史舞台。因此可以说,律令制前后的女帝都是作为"中介"即位的。也正因如此,在确定继承人选的时候,比起实力和资质,更重要的是血缘和出身。第三章主要论述了古代女帝的治世问题。根据《日本书纪》、《续日本纪》等文献的记载,无论是律令时期以前的女帝还是律令时期的女帝,虽然在程度上有差别,但她们都在自己的在位期间,堂堂正正地行使了其作为天皇所拥有的权力,并且在当时的社会中发挥了相应的作用。律令制以前,日本和中国以及朝鲜三国之间的关系变幻多端,为了应付复杂的海外形势,推古天皇和皇极天皇在军事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律令时期,海外局势相对安定,女帝们在军事方面的作用减弱。与此同时,女帝对律令法的制定以及皇位直系继承的维持等活动的参与显著增加。其中,有过二次即位经历的两位女帝在第一次在位期间都没能充分行使天皇权力,而在第二次在位期间,两人都将权力行使到了被后世所诟病的程度。因此,笔者认为日本古代女帝通过行使天皇权力,参与了治世,在历史上留下了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综上所述,笔者通过对《日本书纪》和《续日本纪》中的相关记载进行研究,阐明了日本古代的皇位继承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日本古代女帝的即位背景,进而还对古代女帝在位期间的治世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考察,更为全面地认识和评价了日本古代的女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