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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环境问题已经从对国家、地区的影响发展成为全球大范围的影响,国际环境问题使人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危机,并且己经成为当今世界与和平、发展并列的三大主题之一。在这三大主题中,环境保护问题无疑是最重大、最持久、最基本的问题,因为政治、经济、公共安全等问题所涉及的主要是人类社会内部关系,而环境问题是人类社会与其外部自然界之间的关系。研究估计,在过去的一个世纪,全球表面平均温度已经上升了0.74°C,预计到2100年将增加另一个1.8°C到4°C。1温室气体主要负责维持一些太阳的热量防止其反射回太空,得以使地球保温。2而当加上来自人类活动的温室气体,全球气温可能达到一定的水平,某天将可能消除所有形式的地球生命。这些环境问题不断加剧了国内和国际的纠纷,同时触发了各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统一指导下采取一致行动的愿望。并且基于共同利益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在不同领域缔结相应的国际环境公约,明确了各国应当承担的责任。虽然公约中对共同责任给予了明确地肯定,但因为经济发展的差异,在这个利益共同体的内部存在着不同的划分。一方面,少数的发达国家历史上造成的污染浪费过多,并且继续剥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另一方面,经济上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被迫承受发达国家制造的已有污染与环境破坏,并被迫以危害生态的消极方式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人们逐渐认识到对导致同一危害结果的不同行为应当区别对待,对环境危机的形成,发达国家应当比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或者更主要的责任,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便应运而生,体现出环境问题既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又要求基于国家的差异性给予区别对待,特别强调重视发展中国家的作用。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起源出发,通过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产生的背景和过程进行回顾,说明该原则调和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责任承担上的矛盾,符合国际环境保护的需要。第二部分对共同但有区别原则进行了理论分析,包括概念、内容、性质等。第三部分介绍共同但有区别原则在主要国际条约和国际谈判中的实践情况。第四部分针对第三部分实践中的情况,进一步剖析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在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得出资金制度是在原则落实中的核心环节,并提出对于强化资金援助及技术转让制度的看法。最后,文章简要地介绍了我国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态度及其实施状况,分析了原则给予我国的挑战,并给出我国今后应努力和改善的方向。并且阐明,通过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不屑的坚持和完善,原则最终会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发挥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