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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两宋起,随着《大学》受到的关注度逐渐上升,“三纲领八条目”这一重要概念被提炼了出来。“格物致知”作为儒家“八条目”修养功夫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也逐渐被儒家学者所重视,并在其内涵上不断进行发掘诠释,成为了传统儒家哲学研究中的重要范畴。历代学者在构建自家学说的理论体系时,无不重视在“格物致知”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发挥和构建。其中,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的“格物致知”观诠释最为突出,也最具有针对性。程朱理学认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格物”即是为了穷尽事物之理,穷尽事物之理自然知致,形成了求知于物的理学“格物致知”工夫论。而心学“格物致知”观自陆九渊“发明本心”方法论始,经由王守仁加以“致吾心之良知”的发挥,形成了求知于心的格物致知观点,与理学“即物穷理”的格致论在诠释维度上体现为相反的路径。如此,对“格物致知”诠释观点的沃土已然形成。自此之后,杨简、罗钦顺、王夫之等人从自身的修养体验角度分别对程朱、陆王加以批判圆融,或试图分离外向、内向的格致方式,或寻求内外结合,形成了多种维度的诠释格局。从历史发展的脉络来看,先秦、汉唐以及宋明儒家的“格物致知”论多是侧重人伦道理的,有程朱学派从“天理”角度进行诠释;也有陆王学派从“本心”、“良知”角度进行诠释;还有诸如杨简、罗钦顺在“心”与“理”之间的踌躇徘徊。其目的不约而同地落脚在维护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上。无论是“即物穷理”、“发明本心”,还是“致吾心之良知”的格物致知方法,都是在于维护封建社会君臣、父子等人伦道德之理。自明末清初至清中期以后,随着西方自然科学的流入,“格物致知”逐步从对人伦准则意义上“天理”的澄明、体证,转变到对纯粹自然规则意义上“物理”的探索和研究,在“复尽天理”与“穷尽物理”的碰撞与圆融中,在实学思潮的推动下,学界对“格物致知”的诠释重在突出细致辨别、精准认知、历练习行等科学研究方法与实践精神。从对“格物致知”诠释的逻辑方向上来看,主要分为“外格于物”和“内格于心”两种维度。程朱理学认为格物是通过格客观世界之物的外向途径,进而“致知”认识天理;陆王心学则认为“心”是构成世界的主体,“格物”只需向内求索,格“本心”或是“良知”,以实现本心发明或致良知,从而体认天理。但无论是向外还是向内,他们都承认“天理”的存在,造成方向维度上有内外差别的主要原因是陆王心学更为突出“心”的主观作用,更为注重个人在接近“天理”时的主观内心体验。明末清初以前的主要可以分为内向求心、外向求理两条诠释路径,互相纠葛批判,但其最终目标是求取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之“天理”。到明末清初以后,随着东西方交流的逐渐加深,西方自然科学的舶来使儒家学者对诠释“格物致知”产生了根本性变化,方以智提出“物有其故,实考究之”、颜元主张“手格其物而后知至”,说明他们关注的重点从人伦道德转向了自然事物,从空谈转向了实践,真正发挥了“格物致知”的经世致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