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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系统工程,是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顺利实现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有逐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体系的确立,学校的法制教育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学生宪法意识、民主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意识正在形成,学校管理正在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但是应该看到,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现状不容乐观。学生在接受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各阶段的法制教育后,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仍然淡薄,应该看到,学生对国家法制建设的关心程度普遍较低,对法律的信任度,法纪的遵从感也比较低,法律实践性较差。他们学法知法,用法律知识进行价值评价时,一般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但在具体生活中,对自己的行为则很难按正确的法律意识作出选择,知法但不能守法。可见,在多年接受法制教育的学习中,学生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形成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渐深入的牢固扎实的基础,循序渐进的从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中逐步提炼内化为自己内心的一种习惯性的意识和信念,从而导致有所知却不能引以律已的现象,这说明法制教育所灌输的法制观念的根基还不牢固,而要使其深入学生的思想意识,则必须将从小学到大学的法制教育从教育宗旨认识的统一到目标的确立、内容的实施形成一个由浅入深的序列,将其序列化。针对我国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及问题,为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从根本的思想意识上提高和牢固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最终成为符合社会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本文提出应将目前正在实施的学校法制教育以整体规划和阶段性实施的思路进一步序列化。本文着重从学校法制教育序列化的必要性、可能性、原则、特点、内容、机制和评估等方面入手加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