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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证制度起步较晚,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建立起来的,《公证法》于2005年才颁布实施的,但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公证的认可度是较高的。公证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应用还处于初步阶段,理论研究也较少。从另一方面讲公证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作用有较大发展空间。当前,建立公证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应用理论体系,完善公证制度,将对我国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民事证据制度产生重要影响;加强理论与公证事务的联系,规范和指导公证活动,提高公证机关的业务能力,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公证行业的迫切要求。本文意在通过对公证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基本理论的探讨,以及对国内和涉外两个重要方面的深入分析,达到完善公证制度,用制度指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的目的。文章共分五部分,在文章第一部分首先讲公证制度基本理论及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进行阐述:包括一是公证的概念和特征。二是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文章第二部分对公证在国内知识产权授予、转让中的作用进行阐述分析。分别说明公证在著作权取得方面的作用;公证在商标注册方面的作用;公证在专利申请方面的作用;公证在知识产权转让方面的作用。重点是公证在防治商标抢注中的作用。第三部分是公证在知识产权被侵权后的保护作用,对如何进行证据保全公证进行阐述。证据保全公证的概念及其在知识产权侵权中的功能;证据保全公证种类;证据保全公证的主要方法;证据保全公证的要求;证据保全公证的局限性第四部分是公证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主要阐述四种涉外公证业务。分别是涉外知识产权证书公证;域外申请专利、商标注册公证;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公证;域外证据、外文证据的公证认证。第五部分是我国知识产权公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主要讲三方面的问题。分别是知识产权公证存在倒挂的情况,即民间热,官方冷的现象;办理知识产权侵权公证须注意的几个问题;涉外知识产权公证存在的预留办证时间问题。其中一是知识产权公证存在倒挂的情况即民间热,官方冷的现象及对策。二、办理知识产权侵权公证须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三是涉外是识产权公证注意预留实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