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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我国经济造成了重大的冲击,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给予小型微利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积极发挥其船小好调头的作用,对于缓解就业压力、稳定社会秩序及促进经济复苏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将从分析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的理论基础入手,探寻制度症结所在并寻求相应改革之路。本文正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税法的基础理论入手,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全方面分析和探讨。指出我国给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并不仅仅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缓兵之计。而是税负公平理念在我国税制改革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税收中性原则在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具体要求。我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税法效率原则追求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具体表现。第二部分对我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立法现状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析。首先,肯定了我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次,指出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对小型微利企业概念定位不清、优惠幅度不大及优惠方式单一的问题。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仅限于查账征收企业,忽视了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生存需求,有违税法的公平原则。第三部分在应然理论分析和实然制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现阶段我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的改进建议。首先,以立法方式明确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之间的关系,使扶持中小企业的各种政策得以相互衔接、配套实施。其次,给予经济落后地区和新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特殊的税收优惠,更好的扶持生产经营存在困难的小型微利企业。最后,改革现有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投资抵免政策,切实解决小型微利企业资金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