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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是中国古典戏曲巅峰时期的结晶,它所具有的强烈的平民化色彩,有着独特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首先,元杂剧中的人物从身份、地位来讲,以平民为主。也有以出身高贵的人物作主人公的,这些非平民形象则呈现出与贵族化相反的平民化倾向,其心理状态和思想感情与一般百姓毫无二致。就人物性格而言,或粗豪爽直、见义勇为,或大胆泼辣、敢于斗争,或淳朴无华、天真自然,占尽风流。同时,也再现了市井小民着眼现实、适时而变的矛盾性格,批判了追求享受,浅薄庸俗的市侩性格。 其次,元杂剧表现了平民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不以儒家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而以利国利民为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门当户对的封建婚姻观念,歌颂以爱情为基础的婚恋自由自主,肯定私奔、私合、再嫁;不盲目地尽忠效义而以进步的思想品质作为忠义观的内容;不固守传统的人身依附的主奴关系的孝亲观,而是颂扬基于生活亲情的双向的孝亲观,既强调晚辈对父母的“孝”,又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慈”。均与封建伦理道德不同。 第三,元杂剧还表现了平民社会的政治观。在元蒙统治者的残暴统治下,人们迫切渴望明君贤臣的出现,对昏君佞臣无比痛恨;希望有清官来维护法律的公正,也寄希望于绿林英雄行侠仗义;对以封建家长制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建等级制提出挑战,盼望能够变泰发迹,改变低下的社会地位。 第四,元杂剧中的宗教观是世俗化的。宗教故事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带有鲜明的尘世生活气息;借助因果报应、鬼魂雪恨来表达平民百姓惩恶扬善的愿望;国人的宗教意识是浮泛浅薄的,这也必然导致对宗教的实用主义态度;元剧中还以正常人欲的不可遏制,对宗教扼杀人性的禁欲主义发起挑战。 第五,元杂剧的艺术特质是通俗风趣的。大量运用口语、方言俗语,故语言通俗生动;插科打诨或呈漫画式荒诞、夸张,或是粗俗的嘲笑调侃,还有滑稽可笑的动作,故科诨充满俗趣;受制于平民的循环思维模式、弥补现实缺憾的情感愿望和乐天的民族精神,元杂剧多以大团圆收场;程式化是民间口头艺术的一个特点,适合下层民众的审美趣味,故元杂剧中情节内容、结构、表演均体现程式化特点;元杂剧的音乐来源、音乐的宫调体系和联套方法都源于民间,刚劲流畅的音乐风格也极具北方民间色彩。 最后,元杂剧的平民色彩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大意义。打破了士大大文学的一统天下,使文学主潮向通俗性、群众性、娱乐性、商业性转化;促进了明清俗文学如戏曲、说唱艺术、通俗小说的繁荣;启示了文学面向大众的发展方向和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