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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对社会生活的介入程度不断加深,传播中的失实报道也对人们的合法权利造成侵害。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进行公开传播、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媒体诽谤是指大众传媒在发布信息时造成个人名誉损害的行为。言论自由与名誉权都是法律赋予民众的基本权利,两者一直在博弈,有关媒体诽谤诉讼的案件不断增多。有学者研究指出,中国媒体诽谤官司中,媒体败诉率高达69%,而美国只有8%。1造成这种巨大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法律作为调整两项基本权利的硬约束,对权利义务的界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法律规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往往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目前学术界几乎没有对媒体诽谤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专门化、系统化研究,而细化到对美国媒体诽谤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研究更是寥寥,大多是作为诽谤罪研究或者案例研究的点缀之笔而存在。因此,笔者对美国媒体诽谤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变化做了详细的梳理,重点探讨了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变化的法律规范价值和历史原因。第一章是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章从诽谤和举证责任的定义出发,阐述了媒体诽谤的含义与特点,延伸介绍了举证责任分配原理及其对诽谤法律规制的意义。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详细论述了美国媒体诽谤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通过个案解析与法理分析的形式,辅之以图表,使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逻辑清晰的展现出来,一目了然。第四章和第五章是本文的创新之处,通过对美国媒体诽谤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变迁的法律规范价值和社会历史原因进行探究,使读者对这一问题的把握更加深刻。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概念分析、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通篇涉及到很多理论观点,运用了多名学者的理论做支撑,案例分析作为各分论点的论据,穿插在整篇文章的写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