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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社会形态中,人口中总有一部分人,他们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暂时或永久的丧失其劳动能力,如老年、疾病、失业、工伤等。他们是人口中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需要别人的帮助和供养。这是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避免不了的现象。因此如何供养这一部分人,以及采取何种方式帮助他们,始终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社会保障是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因年老、疾病、伤残、贫困、失业、灾害等而陷入生活困难的一部分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没有这样的一种制度,对社会成员种种生活困难状况任其发展,就会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并进而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简而言之,社会保障就是国家处置社会风险的一种公共措施。因此,研究社会保障史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工作,对于我国制定公共政策,构筑社会保障体系,都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保障的项目总和,是一种典型的政府行为。本文主要探讨1927-1937年间南京市城市社会保障事业的概况,并通过对南京这一城市的考察,折射出国民政府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所作的诸多努力,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社会保障成为社会行政的重要方面。国民政府不仅建立了完备的行政系统来管理社会事务,而且制定了各种法律法规,将社会保障体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并在中央一级设立了各种社会救济设施。南京市作为首都,许多社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南京市政府逐步建立并完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南京市政府设置了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南京市社会保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并最终形成了从低级保障层次的社会救济到体现社会保障现代性的社会保险、到较高层次的社会福利的保障网络体系。除了市政府从事的社会救济活动外,南京市民间社会团体的赈济慈善活动也十分活跃。这些慈善团体的救济活动弥补了政府救济的不足,在南京的社会保障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十年建设时期南京城市社会保障所取得的成就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出,国民政府时期的社会保障事业相对于传统社会、北洋政府时期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体现在思想认识、救济理念、制度化、专业化等方面,具备了现代社会制度的特征。社会保障管理是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南京市社会保障事业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现代化的发展水平。南京市社会保障事业逐步纳入市政内容,由政府统一规划,这种初步的发展反映了当时城市发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