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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是城市公共空间的根本价值所在,具备公共性价值的城市公共空间在满足公众公共生活的需要、促进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体现公平正义的人文价值和实现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具有公共性价值的公共空间是城市社会发展过程中城市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然而从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看,当前城市公共空间并没有起到促进公共生活,推动社会发展的期待作用,原因在于城市公共空间自身的公共性价值发生了偏离和缺失,因此系统梳理空间公共性缺失的诸种现象,分析背后潜在的深层次原因,进而为公共空间公共性价值的回归提供选择路径成为解决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发展问题的症结所在。首先,本文在梳理国内外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公共空间、开放空间、开敞空间和公共领域等几个相互联系的概念进行了比较,界定了涵盖社会和政治等多层意义的公共空间概念,并指出公共性不仅是公共空间的固有属性而且是别于其它空间形式的价值特征,进而在同公共管理型的公共性和社会市民型的公共性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阐明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在价值旨归、准则规范和作用路径三个层面上的具体内涵,并指出了空间公共性的必备要素和促进要素,形成了公共空间公共性的内涵体系。其次,城市公共空间不能自发表现出公共性,公共空间公共性作用于社会公共生活是空间公共性发挥作用的必然选择,即体现为公共空间公共性的表达机制。这一机制揭示了城市公共空间作用于社会公共生活的完整路径,表现为一个“吸引-生发-调节-塑造”的过程。通过这一路径,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与社会公共生活有机联系在一起,形成“内涵-表达”的公共性作用框架。再次,虽然当前城市公共空间出现了诸多衍生形式,但是城市街道与广场仍是人们公共活动无可替代的主要承载场所,城市街道和广场仍是当前典型的城市公共空间形式。在这两类典型公共空间公共性的缺失问题分析上,本文着重探讨了空间开放性、可达性、主体地位平等性、磁体特性和容器特性在这两种空间形式内的缺失问题,进而总结当前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在认识意义、公共性内涵和表达机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最后,本文以公共空间的公共性框架为依托从理念、行动和具体实施三个方面针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公共性缺失问题提出了对策思路,力图使公共空间的建设运作回归自身促进公众生活、推动社会发展的公共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