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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还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既是时代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社会的发展需要并且期望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已成为鱼与水的关系,相互影响又互相牵制。企业社会责任起源于西方,经过几十年的验证和演变,逐步被我国企业家和群众所知并接受,企业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要保障股东权益,要履行社会责任,而国有企业保障股东权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相辅相成。航利实业集团是直属于原空军装备部管辖的军队企业,一直以来承担着“航天报国、强军、融合”的使命和责任。在公司发展的40年中,一直秉持“情系蓝天、追求卓越”的信念。同时,不忘国家和人民对己赋予的社会责任,一方面以每年圆满完成军队交予的研发、维修任务,为国家重要对外装备展示提供现场保障,另一方面,积极主动承担起作为军队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本文结合我国军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社会契约理论、组织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案例研究法、对比研究、文献分析法与总结归纳多种方法相结合,以Basu理论模型、卡罗尔理论模型为理论基础,同时把航利实业集团当作研究的对象,具体研究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在解析航利实业集团时下所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分析航利实业集团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出现问题的具体原因,并据此研究航利实业集团的社会责任。通过此研究,希望为国内其他军工兄弟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在其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路程中添砖加瓦,提供参考模式。同时,希望航利实业集团希望以自身为榜样,带领行业及社会大众主动投入社会责任建设的活动中,通过不断努力和实践,积累社会责任建设经验,探索并沉淀社会责任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