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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不同于企业法人与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的经济主体,其与政府的行为息息相关。统筹协调二者的关系,能够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了研究探寻地方政府作为宣传者、推动者和服务者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保护与被保护、干预与被干预之间的平衡点,以保证农村合作社充分在独立的前提下得到地方政府重视和扶持,从而实现地方政府和农民合作社形成良性双向互动合作伙伴关系。 本文基于政府与农村合作社的关系理论,在总结国内外政府与农村合作社的关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安徽省广德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从广德县政府的介入方式、广德县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障碍、政府介入取得的主要效果及不足等方面对广德县的农村合作社与政府互动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了包括:缺乏明确的合作社判定识别机制;金融扶持政策名难符实;政府有过度扶持的倾向;村委会、村党支部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对合作社的扶持作用等存在的问题。并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避免政府行政干预过多、促进村一级组织作用的发挥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