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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自2012年建立以来,在深度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广度上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使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明显好转。虽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医后救助手续繁琐和救助制度的瞄准性不高的问题。如何认识并解决这些问题,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旨在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的执行进行研究。一方面通过在B市实地调研,了解B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执行现状,分析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深层次的原因;另一方面,使用史密斯政策过程模型分析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分为政策本身、执行主体、目标群体以及环境因素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有利于多个角度探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执行过程的优化路径。在国内外医疗救助政策执行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本文重点研究基于史密斯政策模型视角B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执行问题,该政策在执行中出现的偏差,这些偏差主要表现为:附加性执行、敷衍性执行、选择性执行和机械式执行。针对政策执行中为何会出现上述情况,本文基于史密斯政策模型的视角指出影响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政策本身的合理性不足、其内容的模糊不清;民政部门与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的缺乏沟通和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目标群体的个人素质、对政策认同感低和权利意识薄弱;政策环境中的监督体系不完善、缺乏法律环境支持和参与型政治文化的缺失四个方面来分析。基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要解决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偏差问题可以采用以下具体措施:从政策本身角度制定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政策、健全惩处机制;从执行主体角度,加强执行机构间的沟通合作和提升执行人员素质;从目标群体角度,提高救助对象的个人素质、提升救助对象对政策的认同感和增强目标群体的权利意识;从政策环境优化角度,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体系、完善救助政策的法律法规和培育参与型政治文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的制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重视,这种重视能否取得实质的效果依赖于执行主体对该政策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