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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文明的重要尺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在现代信息社会中,一切与公平正义相违背的信息不平等现象都应当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近年来,伴随信息资源价值的凸显,数字鸿沟不断扩大,社会弱势群体由于信息掌控能力欠缺,日渐被排斥在信息社会的边缘地段。基于此,为呼吁社会重视弱势群体的信息权益,文章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切入点,采用文献调研与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透析弱势群体信息权益保障的理论依据、现实困境和路径选择,以帮助弱势群体摆脱信息贫境,实现信息的平等共享及和谐信息社会的构建。文章以现有研究文献为基础,系统总结了国内学术界关于弱势群体信息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现状;而后分析了保障弱势群体信息权益的理论依据:一是人权及信息公平理论,信息权利作为生存和发展权的延伸,是弱势群体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公平作为信息活动中人们评判公平正义的价值尺度,在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信息权益方面也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发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不仅适用于公共财政领域,同样适用于公共信息领域。此外,文章从弱势群体的信息需求出发,研究了弱势群体因主客观因素在信息获取和利用中所面临的障碍有身体障碍、经济障碍、技能障碍、基础设施障碍、信息匮乏障碍、权益保障障碍;并揭示了弱势群体信息权益不均等化的表现及原因主要源于公共服务均等化执行不到位、公共信息资源等配置不均衡、公共服务机构信息歧视及信息权利主体维权意识薄弱等方面。文章最后提出保障弱势群体的信息权益必须结合弱势群体的公共信息需求,在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既要保证弱势群体信息获取的数量和质量,又要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以及服务对象的全面性;此外,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的指导下,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评价体系,包括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收方的评价标准,同时设立舆论监督机构监督信息供应主体的服务行为;当然,弱势群体信息权益的实现除了以政府为主导,还离不开企业和公益性机构等多方面的支持与互动;因此,政府、企业和公益性机构联动,对弱势群体实行公益信息援助也是重要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