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证交易激励机制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ommer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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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之基石。如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模式已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共识。近几年来,我国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可再生能源消纳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不错的进展。绿证交易制度是国内推进能源转型的制度果实。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设计初衷在于,通过辅助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主体完成消纳任务,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但不同于国外大部分国家拥有实施绿证交易的丰富经验,绿证交易在我国的推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桎梏。详述之,绿证交易在交易客体的设定、交易主体的设计、交易规则的规范以及交易监管的安排上均有较多不足。前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绿证交易市况甚为惨淡。绿证交易制度在我国的推行势在必行,故通过完善制度安排,对绿证交易市场进行适度的激励,是国内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应有之义。本文结构如下:首先,文章揭示了本文的研究基点——绿证交易激励问题的提出。此部分主要对绿证交易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和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行交代,在此基础上着重引出实施激励机制的现实意义。其次,本文以实现绿证的流转为逻辑起点,开展对绿证设定的分析。通过分析发现,我国的绿色证书存在绿证核算范围过窄、绿证种类划分缺乏标准以及绿证价格过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主张采取物质激励、制度激励和经济激励的激励方式,扩展绿证能源品种、实施绿证分类管理,保障绿证合理定价。最后,本文以实施主体激励、规则激励和监管激励为视点,从刺激主体参与交易、为绿证交易提供规则保障和有效性保障出发提出了针对性的激励方案,为绿证交易的开展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就主体激励而言,文章首先提出我国绿证交易存在买方主体数量有限、主体权利界定不明、主体的市场参与度不足等问题。由于市场主体具有意识能动性和自主选择性,因此本文认为可采取确定主体范围、明确各方权利和实施精神激励提升主体的购证荣誉感的方式刺激主体参与绿证交易。就规则激励而言,由于绿证交易在我国属于萌芽式发展,因此交易规则不完整是绿证交易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以绿证交易规则存在立法空白和法律漏洞为切入点,对绿证交易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包括加强强制约束交易的设定和监管、完善自愿认购交易市场中的协议转让交易规则、允许二次交易、放宽绿证国际交易。就监管激励而言,面对我国绿证监管存在的行政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惩罚措施缺位等问题,本文认为可借鉴国外之监管经验,采取明确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责任、构建上位法、下位法齐全的交易监管法律体系及建立层次分明的交易监管模式等负向激励方式对绿证监管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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