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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现状和新一届政论的执政方针,运用政治体制改革、权责对等、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理论,通过对我国香港地区和国外行政问责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的分析和目前国内各地实行的问责制的情况分析,得出了我国行政问责制广义方面的概念。接着,指出目前我国问责制存在的诸多问题,并认真分析了我国目前问责制实施状况不佳的主要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一些路径。 本文首先从香港地区和美英等西方的行政问责制说起,从我国古代到近代,再到现代关于行政问责制的做法,介绍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在实施行政问责制方面的概况,以及近年来国内兴起的问责风暴和问责规定,进而对我国行政问责制从广义的角度进行了阐述。 其次,着重分析了我国实施行政问责制的背景,包括外在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内在的动力等根本动因和行政主体职责不明、责任意识淡薄、行政监督不力、监督制度化水平低下等直接动因。 第三、探讨了我国目前的问责制实施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目前的问责制实施状况不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责任意识不强,目前的问责制是消极的问责,问责主体不明、因而问责效果不明显,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执行难,法律制度不健全等。 最后,在借鉴和参考香港地区高官问责制和美英等西方国家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建设性的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完善中国公务员的行政问责制,必须搞好行政问责文化建设,造就现代民主社会所必需的“公民意识”,为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接着从规范问责主体及其权力、确定行政问责客体、规定行政问责事由、完善行政问责程序、明确行政问责方式、界定责任体系六个方面构建中国行政问责法;再从强化人大问责、健全司法机关问责、促使公民参与问责三个方面健全和强化异体问责机制;最后从加强信息公开和促进政务透明、明确党与政府以及政府内部职责划分和严格责权对等、健全行政问责救济制度三个方面来加强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建设。总之,完善问责制的方向是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