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政问题探讨

被引量 : 4次 | 上传用户:chenpingaaa35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违法行政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从违法行政的界定入手,分析了违法行政与行政违法概念上的区别,从而揭示了确立违法行政概念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剖析了违法行政的基本特征和违法行政的构成要件;接着对违法行政的形态加以探讨: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对违法行政形态的立法表述,着重对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各种违法行政的形态包括事实依据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行政越权、行政滥用职权、行政失职、程序违法、行政侵权、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理论上的存在的争议进行了一一剖析,并对部分违法行
其他文献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效率的提高以及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利润率的增强,会计盈余信息已成为影响股价的一个重要因素;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和契约亦直接或间接地以会计盈余作为考核依据,这使会计盈余信息与利益攸关,重要性日益突出.此时,企业管理人员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采取的盈余管理行为应运而生.该文在对国际先进理论进行剖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现阶段的制度背景和经济环境对其盈余管理行为进行实证分析和规
学位
海关的复议工作在全国的国家行政机关中开展得最早,法律依据也最充分。1987年《海关法》、1990年《复议条例》的实施,特别是1999年《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海关的复议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海关依法行政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当然,复议案件的数量在《行政复议法》实施以后,也是呈上升趋势。复议案件的类型也由过去的以行政处罚为主,发展到现在的几乎囊括到所有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包括
学位
盈余管理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国家会计理论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上都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和研究,取得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研究成果。在我国,盈余管理的研究尤其是实证研究才刚刚起步。 本文对盈余管理的有关问题结合我国国情进行探讨,并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进行实证研究。 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本文首先确定一个适合我国国情
学位
会计盈余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重要内容,会计盈余信息不仅影响股份公司能否上市、配股,而且己成为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同时,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和契约以会计盈余作为考核对象,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投资者及有关管理部门及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关系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尤其前一阶段,美国“会计丑闻”震惊世界,这些丑闻无不和会计盈余相关。因此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具有特
学位
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是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重要形式。本文通过对听证制度较发达国家的比较研究,以理论论证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现状进行分析,借鉴国外经验,对如何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提出了一些措施和设想。 全文共分三章,约49000多字。 第一章:行政听证程序概述。“听证”一词在我国的使用非常混乱。因此,笔者首先界定了听证的含义,并对各国的
学位
1994年5月12日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确立了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它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国家对公民权利保护日益完善的标志。但是八年来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除了国家法制环境尚不完善,公民、法人及赔偿义务机关法治意识不高、赔偿经费没有真正落实等原因之外,《国家赔偿法》本身的不完善无疑是直接原因。 国家赔偿法的实践状况证明,国家赔偿范围偏窄
学位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我国行政立法的一个创造,其实质是行政处罚权在行政机关之间的重新配置。该制度是为了有效解决行政处罚“软”和“乱”的问题而产生的,是为了适应和满足我国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现状的一个制度性产物。从试点实施情况来看,该制度在实践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它仍然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传统行政处罚体制的弊端,在治理行政处罚“软”和“乱”的问...
学位
随着改革的日趋深入,中国社会进入了转型时期,其组织结构开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行业组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发展起来了,实践急切地呼唤着行政法理论的回应。基于此,本文探讨了行业组织的定义、特征,并揭示了目前我国行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章在从4个方面对行业组织传统定位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对行业组织重新进行了定位—行业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并从行政法调整范围、权力的多元化和社会化两个方面论证了这样定位
学位
准政府组织是近年来行政法学界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从行政法的视角出发,对准政府组织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文章在既往的研究成果上,试图运用语义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手段,分析准政府组织的概念、种类和公务行为,以求更好地解决对准政府组织的行政法调整问题。 本文的基本命题是:准政府组织是指国家机关以外,能够行使实质意义上的行政行为的社会组织。对于准政府组织及其公务行为,需要通过行政法的手段加以调整。
学位
违反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违法的常见表现形式。目前,理论界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表现形态及法律后果存在较大争议。何谓违反行政程序?其表现形态有哪些?其法律后果如何?这些都是实践中有困难理论界有争议的问题。世界各国行政程序法中有关程序违法的规定也不相同。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违反行政程序的概念、种类、表现形态及其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比较研究,探讨违反行政程序表现形态及法律后果的实质,并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中的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