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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一书,难于理解的重要原因是他使用了描述性的语言,这种语言不像习惯上的逻辑性语言,由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从个别性中抽象出普遍性以达成共同认识,而是注重个体存在状态的描述。描述性的语言在转义中表达个体的存在经验,大量求助于修辞性的说法,其中特别是比喻的相似性扩展。伽达默尔一贯的哲学立场是:问题在于什么东西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与我们一起发生,而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他在书中只是客观地描述理解的现象,并不探讨应该如何,而是探讨一种超越诠释者意愿和行为并与诠释者一起发生的先验的东西,他只是在描述实际情形。这样的立场完全得益于他在现象学和辩证法方面的思维训练。艺术经验里的真理问题抵制对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近代自然科学的真理概念只是认识世界许多方式中的一种。康德美学也忽视了艺术的真理要求,他把美学理论弄得很狭窄。伽达默尔从游戏概念入手,排除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认为游戏本身乃是由游戏者和观赏者所组成的统一整体,游戏的存在方式就是自我表现。艺术作品如同观赏游戏,它的真正存在也在于被表现和被解释的过程。伽达默尔的“审美无区分”,即艺术作品与它的再现或解释相统一,认为艺术的真理只存在于过去和现在之间的无限中介过程中。艺术的真理既不独立在作为审美意识的主体上,也不独立在作品上,而是存在于理解和解释的无限过程中。伽达默尔于是将艺术经验扩展到整个精神科学论域,精神科学认识者的自我存在也一起参与作用,非科学的方法论所能控制,历史传承物的真理决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与认识者怎样经验历史传承物的方式相联系,真理是具体的和实践的。为此伽达默尔贡献了一系列关键性概念。诸如前见:理解是一种置身于传统过程中的行动,坚决不能被认为是一种主体性的行为。任何理解在本质上是通过前见来起作用的,前见决不是障碍,而是理解的条件;视域融合: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历史和现在、主体和客体构成了一个无限的统一体,在时间上是历史性的,在空间上是共时性的;效果历史:历史是一种实现过程,效果指的是作用、影响,效果历史就是某物产生并进行实现它自身活动的历史,包括历史与对历史理解的统一。最具创新性的是应用:就是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和某个具体的境况里对它进行理解。诠释学是一门实践的学问,具有开放性和问题性,只有取得某种问题视域,才能实现正确的理解。语言的中心地位促成了诠释学的本体论转向。语言是诠释学经验的普遍媒介;语言与事物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不可分离。语言的构成方法不是靠归纳和演绎,而是依靠经验的扩展,靠譬喻的相似性。语言的自然构成同科学的概念构成相距甚远;语言作为世界经验,而不是那种基于理性的逻辑构造的世界知识。这里的经验同科学中的经验也不相干;人类世界经验的语言性并不包含世界的对象化,就是说我们生存于世界里,隶属于它,语言世界只能从内部被理解,通过生存于它里面,对它的理解不是客观对象化的;正如光唯有通过它物成为可见才能使自己成为可见,语言具有使世界得以表现和继续存在的功能。存在表现自身,仅在语言之中,阐明事物的光就是语言之光。正是在语言领域,伽达默尔的诠释学与更宽广的文化背景上的现象学和辩证法合成三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