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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50年代,美国的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市场化的改革策略,“教育券”。它的本义是指政府把教育经费折算成一定数额的有价证券(即教育券)发给每位学生,家长可为子女选择任何学校就读,不再受学区的限制,而学校把所收集的“教育券”向政府兑换现金,用以支付办学费用。它作为“市场本位的改革策略”与“标准本位的学校改革策略”和“全校改革策略”一起构成了美国学校改革的相互竞争的三种策略。 本文介绍了“教育券”发展的历史背景与产生的政治、经济、教育背景,通过详细介绍美国弗里德曼的“教育券”思想,引出了“教育券”理论的实施模式、核心观点:公平与效率、以及实现它们的手段竞争。还介绍了它在美国各地及世界各地的实施情况,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疑虑,如:教育券到底能买到什么,学券与学费的关系等进行了四所城市的比较研究,作了进一步的详细分析。在此基础上引入了它的后继者“特许学校”的情况。与此同时,分析了“教育券”在美国之所以没有全面推行的原因。 五十年后,“教育券”在中国登陆,在长兴的一些地方开始实施,它的名称,一些想法借鉴了美国的“教育券”,但在实施的背景、过程、方案、策略等方面都与美国的“教育券”不同。结合了中国的国情与浙江省的省情,为了弥补教育资源的不足,给予民办教育同样的“国民待遇”,以及为了调解长兴县的普、职教比例不协调的情况,长兴县首先使用了扶持民办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教育券”,一年后为了补助贫困生,又实行了贫困助学“教育券”,“教育券”在长兴县的实施具有了中国的特色。长兴县的“教育券”的发放也力图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在某些方面一定程度上,也引入了竞争,但同美国的“教育券”比较起来还是有许多的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长兴县的“教育券”只是初步涉及到了公平的一些方面,至于“教育券”的另一个核心观点效率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公平与效率的手段——竞争机制的引入上,长兴县的“教育券”目前还是更多的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而没有真正的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家长。当然,从两种“教育券”的比较中,可以看出,长兴县“教育券”是一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过渡性的安排,而美国的“教育券”在某些方面、在观念上才是较为合理的制度安排,这也是长兴县“教育券”今后的发展趋势。目前,除了长兴县实施的三种“教育券”外,在全国还出现了一些其它种类的“教育券”,它们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试图解决我国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使“教育券”的功能得到了扩展,。美国的“教育券”促进了长兴“教育券”的产生,同时本着“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它对我国的教育改革有一定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