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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多数理论家并没有给予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以重要理论地位的时候,施密特敏锐地看到这一概念在领悟马克思哲学革命本质所在中的重要性,并给予了深入的反思,这是施密特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引起人们高度关注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施密特的重要理论贡献。
作为施密特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切入点,他集中于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历史辨析,主要分析了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历史生成及其与黑格尔、费尔巴哈自然概念的本质界限,揭示出马克思自然概念的社会—历史内涵。施密特正确地看到了自然概念绝非一个简单的理论要素,实际上它涉及到对马克思哲学本质所在的精准判断问题,或者按照施密特的说法,这是一个必然延伸到唯物史观同哲学唯物主义之关系问题的核心概念。
施密特认为,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具有双重内涵:一个是保持其“优先地位”的外部自然界,一个是进入人类实践活动的“人化自然”。在赋予前者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的前提地位的同时,施密特强调不能脱离实践去谈论自然的结构,实践是人和自然界统一的中介,通过实践,自然和人才内在地关联在一起。据此,施密特指认着马克思唯物主义的非本体论性质,认为在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构架中,世界是被构成的,自然界本身根本不存在辩证法,并因而把批判的矛头指向恩格斯的自然观,强调辩证法只存在于人变革自然的实践中,它只有作为历史的方法才是可能的。
当施密特把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重新诠释作为洞悉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本质境域及其现实指向的时候,应当说,他真正地切中了问题的本质所在;同时,他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解释,即当他从实践的角度去诠释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并在批判传统思辨哲学的意义上淡化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的非本体论性质,尤其是他赋予自然概念以社会一历史内涵时,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是,总观施密特的自然理论,我们不难发现:正确地切中问题并不意味着问题的真正解决,施密特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理解依然停留于一个理论的过渡期,一个从旧唯物主义向实践唯物主义的过渡期,因而不论是就其所理解的自然概念,还是就实践概念而言,施密特都尚处于一个新旧唯物主义杂陈的矛盾状态,因而充满了理论的调和、折中和不彻底性。也正因为如此,认真探讨施密特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分析,对于我们深入把握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的本质路径,进入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全新哲学境域,对于我们基于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哲学内涵,反思工业文明,构建生态文明的人类生存样态,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