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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区域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政策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FTA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是我国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China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 CAFTA)正式建立。至今,东盟与中国贸易的绝大多数产品亦已实现零关税。作为中国签署的最早,实施时间最久,对中国经济影响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CAFTA协定的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双边进出口企业对CAFTA协定下优惠关税的利用效果如何?这不仅是双方政府所关心的问题,更是涉及到双边进出口企业的切身利益,并且对我国进一步发展自贸区战略有着重大意义。进行相关的研究,不仅是对我国关于自贸区建设相关理论的完善,更是为我国以后签署新的自贸协定,建设新的自贸区提供理论支撑。本文通过收集2006年-2014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的贸易进出口额,分别对东盟十国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其次根据所收集的2012年-2014年CAFTA协定优惠关税情况下进口受惠货值的数据,通过不同国别和不同产品分别来计算我国从东盟各国进口货物时的进口优惠利用率:最后,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将CAFTA协定下的优惠进口情况与其他自贸协定进行比较,来研究CAFTA协定中降税措施的实施效果。并且根据对上海500家外贸公司的问卷调查结果,结合文中CAFTA协定的实施情况,充分挖掘数据背后所存在的现象和问题,从企业这一微观层面出发,来探讨CAFTA的实施效果以及企业对零关税政策的利用情况。从文中分析来看,发现进口优惠税率利用情况与企业的产业特征、贸易方式、报关类型、企业进口市场、企业获取优惠原产地规则等信息的渠道、企业有无特定部门办理优惠原产地等事务、企业对自由贸易协定的了解程度等众多因素有关。中国对东盟各成员国进口优惠利用率呈现出参差不齐、部分主要应税进口产品利用率偏低等特点,协定潜力仍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如政府、海关和企业多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努力推进CAFTA更好的实施,也作为我国与其他国家自贸协定的实施的参考,为我国进一步发展自贸区战略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