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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我国广袤的草地资源,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良性循环,实现西部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继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草地资源恢复与建设工程之后,又于2002年启动了“退牧还草”生态工程,2003年3月1日新的《草原法》颁布并实施。新《草原法》的颁布、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贴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等等,都为搞好草原保护与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当前进一步完善现有草地资源管理政策确保草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当中我们重视和从新审视我们的草原文化在草原保护当中的重要作用。 本文选择了锡林浩特市境内的白音锡勒牧场,毛登牧场和阿尔善苏木等三个不同的地方做实证研究,考察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情况,通过对农牧民进行问卷调查和走访,了解到农牧民对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结合环境经济学理论分析计算出草地资源带来的生态效益等各种相关数据。本文在肯定国家宏观政策正确性的前提下,对草原文化的优秀内涵在草原保护和草原建设利用当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内蒙古草原畜牧业发展到了今天,它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尤其是人口的过度增加和制度不合理而造成的草原荒漠化,使得草原畜牧业经济很难继续维持。在这个提倡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时代,本文从草原文化入手分析了草原文化曾经与草原畜牧业之间的关系和目前的市场经济潮流中应怎样重视草原文化的积极因素来服务于草原畜牧业,从而把我区的草原畜牧业能够持续发展。同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大力提倡建设民族文化大区时,也要发扬光大我们灿烂的草原文化。本文的最后部分阐明了草原文化在草原畜牧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几点建议,以确保草原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内蒙古草原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