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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露天矿坑是露天开采活动结束后产生的遗留废弃地。其以挖损的形式破坏了大量土地资源,有的还伴随潜在的地质风险。因此,进行废弃露天矿坑综合治理和再利用是人口-土地-经济矛盾凸显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落实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更是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于一体的可持续利用。本文以废弃露天矿坑为研究对象,以实现其再利用为目标,以“模式分析-模式选择-实证研究”为主线,运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研法、总结归纳法、对比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方法,创新性地提出了废弃露天矿坑再利用模式及其选择方法,主要内容及结论如下:(1)总结国内外已有的废弃露天矿坑再利用案例,将废弃露天矿坑的再利用模式分为农业生产型、生态保护型、旅游文娱型、科普教育型、社会服务型五大类,并对不同类型再利用模式的效益进行了定性分析和对比。(2)从限制性角度着手构建了废弃露天矿坑再利用模式选择方法。本文提取了矿坑条件、自然条件和其他条件3类共17个限制条件,结合再利用模式的特点形成57个推理条件,按照“先永久后暂时”“先强后弱”的原则建立了推理规则。依照此方法,可初步筛选出2-3种再利用模式。(3)以平朔矿区露天矿坑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对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东露天矿三大露天煤矿废弃矿坑的空间位置和规模进行预测;根据推理条件及推理规则可得,该区废弃露天矿坑可用生态保护示范基地、平朔矿坑酒店、垃圾填埋场,主导效益分别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对再利用模式的效益进行定量分析。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东露天矿矿坑用作生态保护示范基地的复垦成本分别约5000万元、6053万元、3948万元,每年产生的生态服务价值分别约295.02万元、357.13万元、232.91万元,每年置换出的CO2交易额分别约118.58万元、143.54万元、93.61万元;用作垃圾填埋场的节地效益分别约6.65亿元、8.05亿元、5.25亿元,回填效益分别约95.85亿元、107.31亿元、76.76亿元;用作矿坑酒店预计投资约为6-10亿元,年消费额为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