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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国家是家庭的保障。婚姻家庭关系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人们生活幸福和社会的安定。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实现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质的飞跃,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确立起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又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这也促使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内容不断变化。婚姻法的几次修改,就像社会的缩影和时代的镜子,记载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变迁。改革开放初始,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出现了巨大变化。1980年我国立法机关对1950年婚姻法进行了全方位的修改,例如,针对文革时期造成的大量政治性婚姻,婚姻法第一次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标准,杜绝“文革”时离婚的政治属性;面对日益增加的人口压力,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增加了对妇女、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更大范围的保护;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发展了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的个人权利意识和财产意识快步增强。面对出现的新情况,2001年再次修改婚姻法,使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增添许多新的内容。例如,夫妻相互忠实的原则;禁止家庭暴力;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等,又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变迁,给我们带来许多启示:一是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必须与中国国情结合;二是完善婚姻家庭制度必须加强道德建设;三是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与法制建设结合。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是人类文明与民族文化共同交融碰撞的过程,呈现出渐进式的发展规律,面对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我们要注重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合理成分,借鉴他国有益成果,促进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