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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书画艺术中,“狂”的表达方式之所以长久以来受到人们的喜爱与赞扬,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本文的论述,首先是对“狂”在中国书画艺术中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和渊源性做出更加深刻的解读,其次,通过以历史时期这样的一个时间线索,对狂的多样性做出系统和清晰的梳理。从而使中国书画艺术中“狂”的论述更加全面和立体化。本文中所论述的中国书画艺术中的“狂”,首先它所体现的最重要的精神特质就是“真”。既是指艺术家真情实感的抒发,也是指艺术家所具有的坚持真理、不拘于俗的道德品质。其次,对“真”的自由如实的表达是“狂”所体现的另一个重要的精神特质。从创作过程的角度讲,“狂”体现出的是一种全情投入的精神状态,是一种对艺术的迷狂,是艺术家的思考和情感在顷刻间的迸发,是一种“解衣磅礴”的创作状态。在中国书画艺术中“狂”的表现极其丰富,比如王羲之、王献之的自由狂逸,“颠张狂素”的豪迈恣意,“米颠、梁疯子”的尚意以及明清时期众多以狂怪风格为主的书画艺术家等。他们都可以被称为“狂”,但是又各有不同。这些不同不仅是指他们不尽相同的书画作品,同时也是艺术家不同的性情、修养、人生阅历的真实展现。书画作品体现人的情感意志,人又是社会的产物,那么无论是书画作品还是创作书画作品的人都必然与当时的社会历史相联系。因此,不管从社会到作用于人再到作用于作品,还是从作品到体现人再到体现社会,都有利于将“狂”的丰富性论述的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