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内瓦学派”是首先将现象学的观念和方法全面直接地运用到文学批评领域的文学批评流派,他们没有统一的纲领和严正一致的理论体系,但他们都将批评看成是“关于文学的文学,关于意识的意识”。其中,乔治·布莱作为该派的中坚人物,提出了“意识批评”这种批评方式。
布莱的批评观是在吸取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从现象学那里吸取了意向性、纯粹意识等观念,从柏格森那里吸取了直觉、绵延等,从浪漫主义那里吸取了主体性观念,从狄尔泰那里吸取了“体验观”。
因此,布莱把文本当成是作者的意向性生成物,在其中含有作者的意识,通过文本的阅读便打破了主客体间的对立,读者就是要实现自我的让出,理解和体验作者,达到与作者的意识的认同与遇合,读者意识便觉醒了。但阅读还不是批评,只有实现了从主体经由客体到主体的认同批评方式才是布莱所认可的,于是读者意识便能通过作品中的自我意识去追寻作者的意识。可以说,一切批评都首先是,从根本上也是一种对意识的批评。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追寻和把握作者的“我思”。
“我思”是那个原初的出发点,一种感觉和思维的方式,只能从作品内部才能被发现。它的提出是出于一种秩序的诉求,因为有了“我思”,作者通过反复重新回到这个出发点而把握自己的任务,而批评家把握住了“我思”,便能循着这条线索去探寻作者的意识。一切便都不会显得杂乱无章了。发现一个作家的“我思”,批评家的任务就完成了大半。
布莱的批评有极大的“公正无私性”,他不关涉自己的其他目的,一切都是为了被批评的作家意识的显现,在他那里,除了意识之外,别无其他。
另外,乔治·布莱毕竟不是一个哲学家,其思想的阐述都没有严密的理论性,同时他模糊了哲学文本与文学文本的界限,以致于动摇了文学与文学批评存在的意义,这就影响了其受到持久的关注;但他在拓展批评思维方式、确认批评中的主体地位等方面,都有了不可忽视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