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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综合以前研究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相结合,紧密联系实际,借助于增值税转型试点一年对税收收入影响的数据,探索性地对增值税转型方案、效应及其风险进行实证分析。从中得出:增量全额抵扣的方案比较适宜;实施增值税转型造成的财政减收是暂时的,并且是中国财力可以承受的;增值税转型与当前经济的局部投资过热并没有直接关系;增值税转型必须及早在全国研究推出。同时为避免增值税转型带来的其他负面影响,还必须有配套措施加以辅助。
世界各国实施增值税都必须面对增值税类型的选择,对增值税类型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历史等复杂因素决定的,并随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做相应调整。消费型增值税是世界增值税税制的主流,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制。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生产型增值税需要实行适时转型。通过对增值税转型各方案的比较分析,提出我国目前增值税转型方案:在现行税收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到所有一般纳税人新增加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转型率先选择东北地区8大行业进行试点,既是中央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采取的重大措施,也是为今后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本文就东北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一年的初期效应,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限定范围、增量抵扣”方案作为一个局部范围的试点,为获取增值税转型的宝贵经验以减少未来增值税转型的设计成本和运行成本是可取的,但不应作为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的理想方案,增量“全额抵扣”是增值税转型的根本方向。按增量“全额抵扣”方案,以东北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一年对税收收入影响的数据为参考,简单测算在全国推广增值税转型所产生的效应和风险。结合东阳实际简单分析转型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从而得出近几年税收收入的超额增长能为改革提供财力保证。不能因噎废食,改革势在必行。从增值税转型的其他风险分析,决定增值税转型必须有配套措施加以辅助。同时为获得地方政府对改革的支持,政府应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增加地方收入,满足地方财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