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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政策设计和实际运行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三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长期割裂运行,会因行政决策上的失当影响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扭转现阶段三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公正与低效率的状况,避免其出现恶化的趋势,需要实行一体化管理。社会医疗保险一体化的核心问题在于强化政府责任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共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现阶段河南实际,应着重从政府责任和公平与效率原则出发,逐步推行有雇主责任差别的社会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模式,即根据雇主责任不同实行有差别的筹资标准及待遇。国内外一些地区对此提供了很好的必要性实证和可行性经验。
社会医疗保险一体化,首先要实现管理一体化,以利于提高运行效率,从制度上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健康稳定发展;还要逐步实行统一适当的筹资支付水平,以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本文通过对河南省实施社会医疗保险一体化费用筹资的初算,提出要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筹资标准,同时要从健全和完善法律和政策体系、建设和优化信息平台等方面保障社会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顺利实现,从而保证使所有参保人员都能获得公平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