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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三方物流业起步较晚,目前物流服务市场中,第三方物流企业还是以中小型物流企业为主。加入WTO之后,面对国际大物流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威胁,我国物流企业亟需研究发展策略,第三方物流企业亟待发展壮大,以迎接市场挑战。物流企业受规模、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的限制,往往会采取多个物流企业组成动态联盟的方式,向物流需求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物流代理服务。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综合物流代理服务动态联盟的核心企业,能否制定出合理的契约,能否处理好与动态联盟成员企业(即分包商)的利益关系,对于在满足物流企业需求前提下维护“物流需求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动态联盟成员企业(即分包商)”这一物流价值链的公平和稳定,对于物流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还少有报道。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研究第三方物流企业以满足物流需求企业的物流服务要求为约束条件,第三方物流企业如何制定合理的分包契约,以促使分包商既能实现自身的利益,又能做出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最有利的选择,从而使得“物流需求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动态联盟成员企业(即分包商)”这一物流价值链的价值得以合理实现,使得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综合物流代理服务期望效用最大化。本文在契约模型设计上,以委托-代理理论中的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模型方法和张维迎的参数化委托代理模型为基础,建立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物流分包的单指标契约模型;在此基础上,提出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物流分包的多指标契约模型,并推导出具体的最优激励契约;将多指标契约模型和最优激励契约应用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结果表明,本文研究成果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本文得到的研究成果有:(1)从博弈论角度出发,分析物流需求企业外包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企业分包物流业务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物流需求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动态联盟成员企业(即分包商)”的这—物流价值链的合作关系;(2)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与物流需求企业达成的综合物流代理服务合同为约束条件,建立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分包商的单指标契约模型,并进一步推导出最优激励契约;(3)以单指标契约模型为基础,结合第三方物流企业实际实际情况,提出多指标的契约模型,并推导出最优激励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