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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就尝试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出于各种因素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很难得到推进与发展,大多数农村居民只能靠家庭养老保障其老年的生活,这和我国全面建设和谐社会、2020年建成全面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远大目标仍相距甚远。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从2009年底开始,全国10%的县市区进行新农保试点,到2020年要覆盖所有存在农业人口的县市。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社会和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家庭养老的基础功能,土地保障的功能都明显变弱,而以新农保为代表的社会养老的功能愈来愈受到重视。介于老农保制度推行失败的经验,推进新农保制度又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涉及到国内人数最多的社会阶层——农民,因此,新农保制度在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特别重视制度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导之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力求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之下,针对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难问题,分析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效果。本文首先介绍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工具与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结构与创新点。其次,从K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分析入手,分析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表现以及新农保在K村的实施现状。接着依靠对K村农民的调查与访谈,了解新农保在K村实施的实际效果,分别探讨了新农保实施的外部效果,即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对家庭养老的影响,以及内部效果,即通过了解农民对于新农保制度的评价意见分析新农保运行的内部效果,指出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参照政策文件本身的要求,对于上述效果进行政策反馈分析,分析政策执行的效果和偏差。最后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笔者认为一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久的过程,只有在不断的总结、不断借鉴的基础之上,对于制度自身进行不断的改进,才能够真正达到制度实施的目的,才能够切实解决农村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