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是与上市公司收购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上市公司收购尤其是敌意收购,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发挥作用的基础,对公司治理的改善具有一定作用。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将面对全流通的全新环境。上市公司股份具有流动性使收购行为的存在具有更多的合理性,在上市公司壳资源仍很稀缺的背景下,敌意收购发生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而为应对敌意收购,不少上市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预防性防御措施。在敌意收购发生时,势必还会引入各种形式的反击性防御措施。上市公司的收购与反收购案例逐渐增多的同时,国内对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进行规制的法律法规却十分分散,没有统一的规制标准,难以对上市公司的收购防御措施进行有效的规制。因此,法律应如何规制这些措施,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上市公司收购防御存在的价值为起点,简单阐述了上市公司具体的收购防御措施及其合法性判断,在借鉴国外上市公司反收购实践与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国内上市公司收购立法现状和相关实践对中国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规制的立法模式提供了相关建议。本文主体内容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概述。此部分首先阐明了上市公司收购与收购防御的相关概念,然后探讨了收购防御存在的机制以及目标公司管理层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所处的地位,在上市公司收购与反收购的过程中,存在着多方利益冲突,而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恰恰处于利益冲突的中心,本部分最后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的规制意义做了总结。第二部分,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及其合法性审查标准。此部分简单概述了各种收购防御措施,并把他们分为两类:预防性收购措施与反击性收购防御措施,并对审查这些防御措施合法性的标准做了概括。第三部分,国外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规制模式介绍与比较。此部分主要对国外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实践和规制模式进行了介绍,前半部分主要介绍了英美等老牌控制权市场,后半部分介绍了日、韩、我国台湾地区等新兴控制权市场。本文认为,主要存在以股东大会为主导的英国模式和以董事会为主导的美国模式,新兴控制权市场的实践还比较少,我国在立法是应该注重对合理因素的借鉴,而不需要拘泥于某一种模式。第四部分,我国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的法律规制。此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首先对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的实践与立法状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然后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采取收购防御措施决策权的归属,接下来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法律规制的立法原则给出了具体的建议,最后,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的规制重点进行了总结。通过对上市公司收购防御措施及其法律规制的系统研究,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应该鼓励上市公司的收购,通过外部治理来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但也要给公司的收购防御措施一定的生存空间,同时进行严格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