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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马法到近代民法再到现代民法,民法中有关财产权的制度已经发展的相当完备,而有关人格权的理论却相对落后。加速人格权理论的发展,将人格权提高到与物权、债权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对以实现人的价值为终极目标的民法内在精神的体现,是对民法发展的实质突破,是今后民法发展的方向。在人格权理论中,隐私权问题是一个较新的、较薄弱的环节,同时又是一个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密切相关的领域。互联网的出现,使隐私权问题的研究超出了“立等可取的照片、讲求时效的报纸业”的范围,从现实的社会延伸到了虚拟的互联网空间。为了使民法隐私权理论的研究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为了使隐私权在互联网领域中得到充分的保护,我们有必要对互联网领域中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透彻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