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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分析绝经后女性桡骨远端骨折AO分型与骨密度、肌肉及体脂成分的相关性,探究AO分型是否能反映骨密度对骨折的影响、肌肉和体脂成分能否作为绝经后女性桡骨远端骨折评价因素,以指导临床工作。方法:1.收集2014年10月一2018年8月至我院骨伤科就诊的桡骨远端骨折患者的病例资料,使用有效的纳入和排除标准进行筛选,对最终纳入的病例的龄、身高、体重、BMI、骨密度、肌肉和脂肪成分等数据采用Pearson相关性分析;2.按照AO骨折分型标准将纳入的病例分为A型骨折组、B型骨折组及C型骨折组3组,采用SPSS119.0软件对3组病例的年龄、身高、体重、BMI、骨密度、肌肉和脂肪成分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3.按照骨质疏松诊断标准将纳入的病例分为骨量正常组、骨量减少组及骨质疏松组3组,采用SPSS119.0软件对3组病例的年龄、身高、体重、BMI、肌肉和脂肪成分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4.将骨折类型分组和骨量分组交叉配对,进行构成比分析;5.针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讨论,得出结论。结果:1.绝经后女性的年龄和髋部肌肉成分、髋部骨密度值、髋部骨密度T值、股骨颈骨密度值、股骨颈骨密度T值显著负相关(P<0.01),年龄和髋部脂肪成分显著正相关(P<0.01)2.绝经后女性的体重和各部位骨密度呈正相关(P<0.05)3.绝经后女性的体重和全身肌肉成分、腰部肌肉成分、髋部肌肉(r=-0.351)呈显著负相关(P<0.05),相应地与各部位脂肪成分显著正相关(P<0.05)4.绝经后女性的骨密度与相应部位脂肪成分呈正相关,但相关性不显著(P>0.05)5.绝经后女性桡骨远端骨折A型骨折组、13型骨折组及C型骨折组三组间病例的骨量正常、骨量减少及骨质疏松人群构成比无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6.绝经后女性桡骨远端骨折A型骨折组、B型骨折组及C型骨折组三组间在年龄、身高、体重、BMI、全身肌肉成分、全身脂肪成分、腰部肌肉成分、腰部脂肪成分、髋部肌肉成分、髋部脂肪成分、股骨颈骨密度值、股骨颈骨密度T值、髋部骨密度值及髋部骨密度T值方面无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A型骨折组和C型骨折组之间在腰椎骨密度值及腰椎骨密度T值方面有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7.骨量正常组和骨量减少组、骨量正常组和骨质疏松组之间在髋部骨密度值、髋部骨密度T值及BMI方面存在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1.AO分型与骨密度无显著相关性,说明AO分型不能完全反映骨密度对绝经后女性桡骨远端骨折类型的影响;2.肌肉及体脂成分与绝经后女性桡骨远端骨折AO分型无相关性,不能作为评价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