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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政治局势发生深刻变化,如何走出全球治理和正义分配的困境,这就需要立足宏观角度,从哲学、政治学的角度对国际正义理论及现行秩序进行重新审视。罗尔斯作为西方政治哲学的巨儒,在上世纪做了大量的研究和理论构建,他的《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和《万民法》奠定了现代的全球治理和分配正义的理论基石。 罗尔斯在《万民法》中对国际层面的“分配正义”给出了较为明晰的但又有局限的解决方案,其产生的分歧引起广泛的探讨。本文首先对罗尔斯的《万民法》中“分配正义”的基本内涵进行延展分析,阐述罗尔斯从“国内分配正义”扩展至“人民的分配正义”的政治关怀。同时,本文将试图通过对罗尔斯的主要批评者和辩护者观点的剖析,辨析罗尔斯与“差别原则”及“援助义务”等分配正义核心概念的实质意义,探讨罗尔斯理论在当今全球现实的政治经济格局中的可行性和局限性。 尽管罗尔斯的政治智慧具有开创性和严谨性,但同时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本文认为,罗尔斯努力在全球“政治正义”和“基本经济保障”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这种平衡的努力,却恰恰遭到了来自自由主义内部和外部的双重批判。这种局面,其实是罗尔斯本人早已预见的结果,这一矛盾的实质早已预设在人类社会理论创新和社会经济实际发展的深刻矛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