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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如何在保持经济增长、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促进环境保护与绿色转型发展,提升绿色绩效,已成为当前我国环境治理的重大难题。始于2007年开始逐步实施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改革,旨在通过提高地区排污费征收力度来缓解环境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我国环境治理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本文试图以此项排污费标准改革措施为例,基于2004—2014年沪深股市上市工业企业数据和地区经济环境数据,使用多期双重差分(DID)和三重差分模型(DDD),研究了排污费改革对地区减排的直接影响效果,并分别从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和微观企业绩效两个角度来讨论排污费改革对绿色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1)总体而言,排污费标准改革并未实现预期减排效果。但对于已经实施排污费标准改革的地区,随着环境执法强度的增加,排污收费标准提高对地区二氧化硫减排效果明显。(2)在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方面,通过各类稳健性检验后,发现排污费标准改革主要通过抑制技术进步来显著降低了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且对东部地区、重点环保型城市和大城市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更大。(3)在微观企业绩效方面,排污费标准改革降低了企业绩效,受到影响的企业资产收益率平均降低0.9%,且分别探讨了成本增加、投资挤出和创新补偿三种渠道,其中投资挤出效应占总效应的4.5%左右,而波特假说中的创新补偿并未被发现。另外,排污费标准提高对不同企业绩效的影响出现了异质性,对中间层级政府监督的那一部分企业影响最大,对大企业和高税负等利益关联性企业存在一定的庇护作用。评估排污费标准改革对地区减排和绿色绩效的实际影响效果,对当前中国环境保护税制度的继续完善、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的政策启示是,更加严格的执法监督力度是保证环境税费能有效治理污染,提高绿色绩效,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在环境政策实际落地过程中,应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制定既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趋势,又能够起到逐步降低污染的合理的环境税税率。另外,政府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支持企业创新,大力推进创新发展,改善污染企业的资源配置和生产效率,进而提升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