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中在用人单位转型中,群体性劳动争议具有与生俱来的突发性的特点,让其逐渐对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造成严重干扰。而从另一面看,群体性劳动争议同时也起到一些正面作用,它会对社会各种争议问题产生一种刺激效应,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积极力量。 目前我国在立法、司法和行政层面均存在着很多缺陷,缺少防、调、解的有效解决机制;政府相应的主管部门也往往忽视其第三方角色,而常常处于被动局面,在实践中往往疲于应付,为集体劳动争议的化解无法带来积极影响。 因此,对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处理现状展开研究,将政府、工会等几方做准确定位,建立新型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对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提供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文结合近几年Z市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真实数据,分析群体性劳动争议的特点与问题,从政府、工会等多角度所处位置出发,并通过中外仲裁相关部门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的不同机制作对比,就如何降低、预防、协调、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提出建议,以期望能减少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爆发,无法化解也尽量使群体性劳动争议能够变成普通个体性劳动争议,减小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