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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化产业逐渐上升为我国的战略性产业,如何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成为促进文化产业长足发展的关键,而以私募形式设立,以非上市文化企业股权投资为核心进行运作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为联系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的重要媒介,本论文拟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重点对以推动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为核心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希望通过相关研究和分析,能够为促进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市场化、法制化提供帮助。本论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言部分,主要是明确论文选题的目的。即要通过对以推动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梳理当前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中还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的思考,从而能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市场化和法制化提供帮助,能为我国新兴的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自已的微薄之力。第二章,围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所依托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问题进行论述。先分析了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指出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市场化,取决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所依托的资本市场相关功能的充分发挥。接着,论文进一步论述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立的重要性,指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是保障资本市场相关功能的发挥,促进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的关键。最后,论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体系的建议的思考,即要加快非上市企业股份流通系统法律制度建设;推动以注册制为核心的企业上市发审制度改革和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第三章,围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法律制度建设问题进行论述。首先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行政审批备案制进行概述。进而分析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行政化所产生的弊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去行政化的法律制度建设思考。即把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活动纳入到基金法统一监管的法律体系当中,接受以基金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统一监管,引导和规范,让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为直正的市场主体,从而实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行市场化和法制化。第四章,着重论述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的问题。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文章先对企业治理结构设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了概述。进而分析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具体实践所存在的问题,即公司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中大小股东权利不平衡,有限合伙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中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其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改革路径及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的思考,即进行以去行政化为核心的理事会治理结构模式的改革;建立公司制下AB双层股权结构为核心的治理结构模式;建立合伙制下有限,普通合伙人权利义务对等的治理结构模式,并针对这些治理结构的相关改革,就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进行了思考,希望从构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角度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第五章,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相关的法律制度完善问题进行了思考。先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活动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概述。进而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股权投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即投资准入政策对文化产业投资的限制,文化产业现有监管政策对文化产业投资的可能影响,投资相关的税收法律政策优惠度不足,投资中介服务法律体系不完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投资相关的法律制度的思考。即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内容生产和传播等相关的监管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优惠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资的中介服务法律体系。从而调动文化产业设资基金的积极性,推动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第六章,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退出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进行了思考。先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退出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概述。进而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企业上市行政核准制,新三板协议交易制等制度制约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以及转板制度的不完善割裂了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等原因影响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多元化,市场化退出战略的顺利实施。最后,论文提出了完善投资退出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即要推动以注册制为核心的上市发审制度改革,要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制度,挂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以及适格投资者管理制度,要完善资本市场转板制度,要完善文化产业版权保护制度和加强相关执法力度。以通过上述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保障,来推动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多元化,市场化退出战略的实施。从而实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市场化、法制化。进而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