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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我国阿片类镇痛药的使用强度、使用水平、使用结构及趋势,分析地区使用差异的影响因素,评估癌痛治疗吗啡需要量,评价药费可负担性,为我国充足合理使用阿片类镇痛药物、提高癌痛控制水平和患者生活质量提出政策建议。方法:采用回顾性药物利用法,分析2006-2016年我国阿片类镇痛药使用强度(MUD)、使用结构及其各阶段年复合增长率(CAGR);采用WHO使用量充足性得分法(ACM),基于我国癌症流行病数据和癌痛治疗指南测算吗啡需要量,并计算ACM值;采用变异系数(CV)衡量历年各省份MUD使用差异的大小,采用Pearson相关性检验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省份间MUD使用差异的影响因素;将药品价格以DDD值标化为每日用药费用(DDC),采用改进后的WHO/HAI标准调查法评价阿片类镇痛药物的可负担性。结果:我国MUD从2006年的1.45DDD/10万人天增长至2016年的6.93DDD/10万人天,整体增长率呈现为前高后低。我国ACM值从2006年的0.0024增加到至2016年的0.0097,但仍处于极差水平。各类制剂的吗啡等效当量使用总量从2006年的695.10kg增长至2016年的3506.91kg,增长最大的为羟考酮缓释片,制剂的种类则从6种增加至11种。2016年吗啡等效当量使用量前三占比的制剂为羟考酮缓释片(29.67%)、吗啡缓释片(25.17%)和芬太尼透皮贴剂(22.93%),前三合计占77.77%。各地区MUD差异大,2016年MUD最大的地区为华南,达9.67DDD10万人天,西北地区MUD最小,仅为3.28DDD/10万人天。各省份间MUD的CV从2006年1.65下降至2016年的0.74,仍远高于0.15。Pearson相关性检验,MUD与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相关系数=0.88)、高中及以上人口比例(0.83)、每千人执业医师数(0.71)和15-64岁人口比例(0.55)呈现显著正相关(P<0.05);与0-14岁人口比例(-0.63)和15岁及以上的文盲比例(-0.44)呈显著负相关(P<0.05)。多元线性回归,高中及以上人口比例(β=0.25,P<0.05)和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万)(β=3.58,P<0.01)被纳入模型,模型整体P<0.01,R2=0.81。2015年,全国吗啡等效当量实际使用量仅占癌痛治疗吗啡需要量的21.51%,华东(25.92%)和华南(36.02%)等经济较发达地区高于西南(10.85%)和西北(12.00%)等经济较落后地区。各类阿片类镇痛药的DDC介于10.80-848.88元之间,除吗啡注射剂外,其余药品的疗程自付费用均大于1天的日均可支配收入。结论:我国阿片类镇痛药在癌痛治疗中的用药结构趋向合理但整体使用不足,且不同经济、文化水平地区使用差异较大,癌痛患者因需长期服药经济负担仍较重。应逐步提高生产供应总量,调整地区理需求;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合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可负担的癌痛治疗药品供应布局,满足临床合价格,降低个人费用负担,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积极解决影响充足使用的各方障碍,使更多的患者得到经济有效的癌痛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