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

来源 :上海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oung159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规范的有效性是法学和司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西方法哲学史上,对法律规范有效性的探讨,主要包括以下两个论题:其一,什么是有效的法,即法律规范有效性的根据,或者说法的效力基础;其二,为什么应该遵守有效的法以及为了什么也遵守有效的法,即法律规范的实现问题。对法的有效性的讨论也就是在回答法的本体论问题。本文的讨论也说明了这样两个论题。 在讨论第一个问题,即法律规范有效性的根据时,笔者综合比较了各种代表性观点,将其分为伦理有效性、规范有效性以及事实有效性三种,它们分别对应着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这三大西方主流法学派。三种效力观各有解释力,但也各有不足,偏执一端必然有害,因此采用综合效力观,兼顾法律的伦理正义性、规范有效性和实效性,并尤其重视法的实效性,即事实有效性。 在讨论第二个问题时,关于应然层面的讨论即人们为什么应该遵守法律,笔者评述了四种代表性的观点:社会契约论、功利主义论、公平对待论和统一守法论;关于实然层面的讨论即人们为了什么而遵守法律,笔者从两个视角解释守法原因:工具主义视角和规范意识视角。在此基础上指出,法律规范有效性的实现,包括社会环境因素、法律系统因素和个人主观因素三个方面的条件。但是,由于法律规范实现的法律效果难以测度,由于作为法律规范有效性实现前提的事实和法律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法律规范有效性的实现及其评价存在着障碍。 在对以上两个问题详加讨论的基础上,笔者将法律规范有效性的一般原理运用于对中国法律的具体考察。依据前文的逻辑,笔者从伦理有效性、规范有效性和事实有效性三个角度分别考察中国法律是否有效,得出的结论是,中国法从整体上讲具有形式和内容的正确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事实有效性方面面临危机。这种危机可以实证分析中得到更加清楚的揭示。实证分析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主要是根据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数、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数以及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数等数字实证材料进行,另一方面则主要是根据最近三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发布的执法检查报告进行。通过对前文法律有效性实现条件的逐个考察,笔者得出结论,中国法律事实有效性危机的根源,不在法律系统自身的因素以及个人的主观因素,而在社会环境因素,即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现代化历史进程之中。目前能做也可以做到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中国法律的相对有效性,其突破口在于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其他文献
期刊
学位
期刊
期刊
期刊
期刊
期刊
期刊
期刊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