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光伏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将丰富的太阳能资源转化为可供人类使用的电能,缓解全球能源日益紧张的局面。自2013年3月份以来,虽然我国光伏行业经营状况在逐步回暖,但我国商业银行仍将光伏企业定义为产能过剩行业,光伏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存在较大困难,资金的匮乏成为制约光伏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而融资租赁恰好能满足光伏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光伏行业像房地产行业一样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启动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项目完成后会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符合融资租赁“一个标的物、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的特点。而对于光伏企业而言,融资租赁则可以缓解其融资难的问题,企业不仅可以通过直接租赁的方式获得资金,还可以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盘活已有的固定资产。2015年6月,池州市政府拟在贵池区建设总装机容量达170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决定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来共同开发该项目。预估计,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大约需要17亿的资金,单靠东方日升企业自身资金积累来完成电站的建设运营存在较大困难。因此,本文以该光伏电站的建设为例,探讨融资租赁公司给东方日升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提供项目建设资金的可行性。首先,本文主要通过对拟承租人的企业资质和项目所处行业的背景两方面来具体分析该项目的可行性。对拟承租人的考察,主要是从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这两个方面来分析。在非财务因素方面,主要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企业组织架构和人员结构、科研能力以及近期重大的并购重组事件等方面进行分析来判定拟承租人的资金实力和业务规模,在财务因素方面主要对东方日升近四年的资产负债状况、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以及相应的财务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全面考察该企业的资产质量和未来偿还债务的能力。在项目所处行业背景方面,主要从光伏行业发展前景、市场需求状况及国家政策支持等方面来分析。其次,基于以上对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及行业宏观因素的分析,本文认为该企业具有建设贵池区170MW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专业技术和实力,且东方日升近期运营良好,盈利能力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因此拟为东方日升设计一套融资额度达8000万的融资租赁方案,期限为三年,利息按2016年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为5.145%,实行浮动利率,保证金为融资额度的15%,咨询服务费为融资额度的5%,租金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按季支付,每季还款额为7237096.30元。同时,通过内部收益率法对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东方日升融资租赁项目的效益进行分析,对于东方日升来说,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获取资金也可以降低其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初始投资成本、缓解企业还款压力。最后,为确保东方日升融资租赁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文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严格审查相关文件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第二,做好尽职调查与非现场检查,甄别拟承租人信息的真伪;第三,要完善融资租赁业务项目流程,不能一味追求效率而忽略必要的手续;第四,严格审查拟租赁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发生恶意欺诈行为;第五,落实担保措施,严守转移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第六,售后要与承租人保持密切的联系,并做好应急预案,一旦承租人经营发生意外,融资租赁公司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便使公司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