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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是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民收益最大化,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组织载体。我国于200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旨在缓解农业现代化发展中潜在问题。理论上,发展农业合作社,能有效克服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以实现产业化经营,提升农牧业综合效益。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尽管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各地区农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绝大多数地区都还存在有社无能人、有社无项目、或有社无销路等问题,真正能够实现“规模效应”的农业合作社还寥寥无几。基于此背景,本文以农业合作社中一种典型形式“畜牧合作社”作为切入点,以新疆和静A畜牧合作社作为具体研究对象,运用实地调查、访谈等方法,着重探讨分析了A畜牧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潜在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以期对和静区域乃至新疆地区的畜牧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本文首先介绍了选题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研究思路,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及国内外文献综述。其次,介绍了国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新疆畜牧业发展情况,随后对比分析法了龙头企业带动型合作社与非龙头企业带动型合作社的差异。然后,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本文介绍了和静县A畜牧合作社现状,并总结出和静县畜牧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一般性问题:社员素质不高、管理松散、机制不健全,以及核心问题即经济效益低。最后,对解决畜牧合作社的困境提出了如下对策:提高社员素质、加强社内外交流、优化管理、完善制度;合作社纵向一体化发展;产品标准化、差异化、多样化;建立自主品牌;结合旅游资源,实现产品本地化;恰当运用“互联网+畜牧合作社”;依托资源,突破边界,深挖特色产品附加值等。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进一步完善农业合作社发展、缓解“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政策意义:拓宽了偏远地区非龙头企业带动的畜牧合作社发展的理论范畴,并且对新疆天山南北广大畜牧合作社或企业能够带来一定的借鉴作用和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