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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开展企业年金业务以来,从一开始的拼抢国有大型企业等优质客户,到现在的转向中小企业,随着政策层面上的集合年金制度日趋规范化,中小企业主体的发展潜力被发现并推向前台,我国对集合年金的关注度逐步提高。集合年金的发展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份额不足整个企业年金基金积累的10%,集合年金发展过程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需求方在基本养老保险上的缴费负担过大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有效需求不足;二是年金计划未达到预期的规模效应,供给方的成本过高,导致有效供给的不足。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本文利用价值链理论对产品价值的创造过程作出了剖析,了解在需求方和供应方如何体现产品价值,并发现其价值创造途径分别体现在顾客价值链和企业价值链中。另外,我国的集合年金是受托人主导设计的产品,养老保险公司作为主要受托人,选择其为促进集合年金进一步发展的主体对象是非常合理的。从资金管理金额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公司目前拥有集合年金中95%以上的份额,但却一直存在难以盈利的发展现状,这种拥有市场而不能盈利的窘境成为养老保险公司关注集合年金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笔者认为以企业年金业务为核心的养老保险公司必定有强烈意愿去改善集合年金产品的经营现状。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公司在集合年金上的发展现状后(包括产品模式、产品投资收益、公司的市场份额、公司的竞争对手和公司的盈利情况),给出了其推动集合年金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动力,再结合上文对产品价值链的价值增值环节的分析,分别匹配我国养老保险公司拥有的优势,最后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本文通过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法分析了集合年金发展的必要性和政策制度的指导性,以及我国养老保险公司具有发展集合年金的内在动力。为了得出发展策略,本文回归产品本身,运用价值链工具分析了集合年金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活动环节,并得出其设计销售的上游环节和投资运作的下游环节是主要增值环节。文中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公司在产品价值链上的优势资源,认为公司需要保持对集合产品成本的优化能力和顾客价值取向的敏感性,及时调整经营管理重点以保证企业活动的有效,进而可以改善集合年金面临的供需问题。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导论。本文的研究背景是基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得出改善我国目前企业年金发展失衡的核心在于推动集合年金发展。研究意义在于,一方面改善企业年金覆盖面狭窄的现状;另一方面通过发展集合年金可以促进养老保险公司摆脱企业年金盈利不足的窘境。为了具体分析集合年金这一产品的价值创造和实现过程,首先研究了集合年金的相关文献,包括建立中遇到的困难,选择管理的模式;接着介绍了本文需要使用到的与价值链理论相关的文献,对价值链中包含的价值系统(供应商价值链,服务商价值链,客户价值链)在具体实例的分析予以归纳;最后研究了产品价值理论,了解到顾客价值和企业价值在对实现产品的价值增值具有重要影响。第二部分,我国集合年金的发展概述。根据理论文献分析的顺序,本章从集合年金入手。首先,从委托人的资金规模和人员规模的区别上对集合年金与单一年金进行划分界定,并结合平安和泰康的划分标准使得对集合年金的定义更加清晰。通过分析企业年金的客户分布状况,发现国有大型企业等具有规模资金流的优质企业都普遍建立了单一年金,并达到了整个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的90%以上,而相应的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集合年金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其次,结合中小企业存在的人员流动性大、资金流薄弱、人力资源和薪酬制度缺失这三大特性,揭示了建立集合年金对巩固企业发展和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得出我国集合年金的管理模式应该采用法人受托的前端集合信托模式。最后,阐述了我国集合年金发展中存在需求和供给的双重不足。第三部分,我国集合年金的产品价值分析。基于上文揭示的集合年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集合年金产品价值链的剖析,了解产品价值的增值过程,并分别从顾客和企业角度阐述产品价值的创造过程,提炼出值得关注的增值环节。结合集合年金产品生命周期分解出基本活动与辅助活动,对基本活动的上游产品设计和产品销售环节的具体活动内容作以说明,并与集合年金产品的设计销售现状对比,分析了存在的缺陷;下游的投资运作环节作为一个价值增值节点,再次结合价值链理论并将其划分为资金流程和信息流程两方面的活动,并阐述了我国对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发现与上述流程的活动相吻合。另外,由于产品的顾客价值由功能价值和服务价值组成,集合年金的功能价值表现在设计和投资环节,服务价值拥有自己的价值利润链,并贯穿整个价值链,主要体现在销售和投资环节;而产品的企业价值来源于匹配合适的供应链,形成对成本的优化和促使顾客价值的实现。因此,最后分别通过顾客价值链和企业价值系统分析企业视角的产品供给和顾客视角的产品需求。第四部分,我国养老保险公司发展集合年金的现状及优势。笔者通过五个方面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公司在集合年金上的经营现状。第一,两种产品模式呈现出四个主体角色的两种合作方式,“3+1”有利于节约监督成本和提高运作效率,“2+2”则是有利于体现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第二,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存在很大的差异,而管理费的收取与基金规模密切相关,并且不同角色主体的费率不同,投资管理费率最高,浮动性也最大;第三,从市场占有情况了解到养老保险公司拥有95%以上的集合年金市场份额,从计划的组合数来看,银行系受托人在集合年金中投入程度不如养老保险公司:第四,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前端受托部分的银行,后端投资部分的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第五,结合2012年五家公司的财务数据分析盈利情况,得出养老保险公司存在企业年金业务盈利不足,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不足的矛盾提供了发展集合年金的内在动力。另外结合产品价值链的价值创造环节,归纳出养老保险公司与各环节相匹配的精算、营销和投资方面的优势。第五部分,我国养老保险公司进一步发展集合年金的对策。全章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公司的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优势,完善目前集合年金产品的主要增值环节上的活动方式,提出建议:企业视角的控制产品成本;顾客视角的实现产品收益。在控制产品成本方面,主要针对产品设计环节,提出积极创新产品和促进金融机构相互合作的建议。前者是基于集合年金产品是属于拥有市场灵敏性的创新型产品,并且精算人才池的资源优势使得养老保险公司有能力更新和丰富产品,延长产品的收益期;后者是考虑到养老保险公司的社会公信力的弱势和投资管理能力的不足,辅助于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的优势加以补充,可以有效的节约营销管理成本。在实现产品收益方面,主要针对产品的销售环节和投资环节提出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和提高营销服务水平。前者可以帮助集合年金基金更有效的积累,履行对受益人的责任;后者可以帮助养老保险公司完善销售系统,形成主动寻找和主动服务客户的销售行为,以应对中小企业对集合年金认知不足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