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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产业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把“三农”问题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逐步建立了农业补贴制度体系,对粮食实施以最低收购价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补贴政策。在此政策背景下,本文围绕现行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这一核心命题展开研究工作。本文首先对建国以来我国粮食政策的调整过程进行了回顾,梳理出粮食政策的演进轨迹,理清了现行最低收购价制度的由来和政策基础;其次,本文基于经济学视角对粮食的基本属性和最低收购价制度的政策原理进行理论分析,解释了对粮食进行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再者,本文进一步实证分析了现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制度设计、实施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选取白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品种,使用自回归移动平均模型(ARMA)对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托市效应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最低收购价制度显著降低了白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的市场波动,托市效应较为明显,但最低收购价制度对粳稻的托市效应并不显著。另外,本文还以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四国(或地区)为例,总结了主要发达国家农产品价格补贴政策经验,形成借鉴。最后,本文根据全文研究结论,提出了一些完善现行政策的具体建议,希望能给决策者一定的参考。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提出了四条政策建议:一、调整现行单一确定的最低收购价定价机制,尝试采用先期确定一定幅度的最低收购价格区间,后期再根据粮食市场状况确定最低收购价格的定价方法;二、进一步细化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制度设计,根据市场状况适时适度调整政策覆盖范围,增强政策弹性;三、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大力培育多元化的粮食市场经营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四、在健全现行以最低收购价为核心的农业补贴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民收入补贴为导向的补贴方式,最大限度的减轻农业补贴政策对市场机制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