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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4世纪,英国便开始了乡城人口大规模的迁移,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紧随其后,到上个世纪末都基本上实现了大多数农民市民化。而我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才真正拉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序幕,但是由于在特殊的社会制度遗产和渐进性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并没有实现农村劳动力的一步转移,而是呈现出具有特色的“中国路径”,即从农民到农民工,再由农民工到市民的两步转移。目前,我国来回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的数量已达2亿之多,由此可见农民向农民工的转变已无大碍,但从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变依然进程缓慢,举步维艰。而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农民市民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政府应该如何面对,如何解决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便具有一定的价值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将分为五大部分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绪论。提出问题,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政府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理论依据,界定相关概念并总结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二部分:讨论我国政府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及必要性。通过对我国政府行为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演变的分析,指出我国政府的行为已深深地影响着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通过对农民工在政治层面、经济层面、社会层面、文化和心理层面现状的分析,体现农民工令人堪忧的市民化现状;由于政府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政府有必要推动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
第三部分:讨论影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因素,主要从政府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体制因素--不合理的二元城乡体制;二是政策因素--城市化策略的偏差;三是制度因素--种种制度障碍的阻挠;四是管理因素--管理的缺位越位;五是法律因素--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第四部分:分析英国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行为。首先探讨了英国农民市民化的三大动力即原动力--工业革命,辅助动力--农业革命,催化剂--交通运输革命,接着分析了英国政府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所做的努力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部分:根据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及英国对我国的启示,提出政府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行为优化路径选择。主要包括六大方面,即大力发展经济,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条件:树立统筹城乡理念,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放开大城市户籍限制,确立市场导向的城市化战略;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推动相关制度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机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做好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