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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作为对外的统一称谓,其组成的五十六个民族则是对内的分门别类。中国的少数民族分布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样貌,彼此之间看似零散却又关系紧密。即使是著名的民族学与社会学者费孝通先生,也直到1989年才得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结论。 然而,“存在”(existence)的存在本身,使人得以想象“不存在”(nonexistence)的存在;如同“异常”(abnormality)并不仅只是一种标签,还是据以确立“正常”(normality)的合理性要件。“族群”是一个用以区隔“自己”与“他者”的划分性概念。此种划分方式具有对立性格,且必然具有对立性格。在多元民族的国家,不同民族进行外部想象、划出他我界线的同时,在多元民族的国家之间,彼此进行想象与对比的同时,都有无法互相理解的可能。中国的状况与西方所能理解的、由单一民族建立的“民族国家”,或自由迁入的移民建立的“多民族国家”都是相悖的,是无法理解的,也因此,中国在众多历史悠久的“民族国家”与“多民族国家”中,成为西方眼中的异常与例外。 伴随着科技发展与全球化,每当有心人士想放大某些特定“群体性事件”,并将之与民族议题挂钩,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群体性事件”时,便容易对中国产生一定程度的打击:对内伤害地方经济,对外破坏中国国家形象;发生在2008年的西藏“三·一四”事件,与2009年的新疆“七·五”事件,可说是此类民族性群体事件的代表案例。中国拥有极为完善的民族法规与政策,以确保少数民族过上更好的生活。然两政府的美意在最大的两块自治区—新疆与西藏—却无法得到相对的响应,显然必须提出的疑问是:为什么. 本论文试图先为民族及民族议题定位,以厘清在汉语中的歧异性;同时籍由西方的社会学与中国国内学者的研究,归纳“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过程;进而分析近年疆藏两次骚乱的性质及内外因素。最重要的是为中国民族问题寻找解答、为各民族找回面对彼此和谐共处的平衡点。